16岁男孩一时冲动,然后双方和解,男孩母亲送锦旗,我看到的是这群人对性教育的缺失。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鲁山一初中生一时冲动犯错 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在文章中显示,一名16岁男孩涉嫌强奸一名17岁少女,后鲁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将双方父母叫到一起并联系当地调委会”和解“,小赵家属赔偿小花家8万元,后小赵被取保之后小赵的母亲给检察院送来感谢的锦旗。
于是”强奸犯“的母亲给检方送锦旗“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囊相助”。为此还来了一个大合照仿佛冰释前嫌皆大欢喜啊。
不想去评判鲁山县检查方这个做法到底是对是错,只想问问,有谁关心过受害者,谁关心过那个女孩?男孩是能够赶在开学读书了,可是女孩呢?她还能和曾经强奸过自己的男孩在一个学校读书吗?她将会有怎样的心理障碍?以后的生活如何去面对?
在我国曾经60年代有过性教育的海报,在芬兰幼儿园就有关于性教育的图书,在英国强制5岁就必须接受性教育。
还清晰的记得26岁的台湾作家林奕含在写完《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后自杀,这本书讲述的是林奕含自己早年被自己的老师性侵的一本回忆录。
在书中林奕含写了一个13岁的小女孩房思琪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被一个50岁的中文补习老师李国华性侵最后导致发疯的故事。这本书里小女孩痛苦的经历,正是她不愿回首的记忆。她生前接受采访曾说:“这个故事折磨、摧毁了我一生。”
性,在中国千百年的文化里一直是个羞耻的存在,它连被人们大大方方提起的资格都没有,所以性教育就这样被忽视羞于提起,更不要说教育了,大多数人的误区性教育不就是性爱教育?
但是性教育三个字应该这样解读,性就是性别区分,身体安全教育!而不是性爱教育!
女童保护发起人孙雪梅在《奇葩大会》上,提出我们教小孩防止遭到性侵害,应该像我们教小孩过马路需要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一样自然。并且她还提到两句口诀:
我不认识你,不要碰我!我还没有满14岁,你想坐牢吗?
经过女童保护组织研究发现,如果孩子拥有正确的性知识,那么在有人想要对她做出不轨举动时,会严厉拒绝别人,熟人作案的概率会少一半!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在2017年发布数据称,2016年全年,仅媒体公开报道的14岁以下儿童被性侵的案例,就有433起,平均每天曝光达1.21起。熟人作案占据差不多70%!
我们是没有办法斥责这些女性不够勇敢,不够强大的。毕竟,错的不是她们,而是施暴的恶人,和那种‘女性就该柔弱、顺从’的价值观。要对抗这两者,都是非常难的,但我相信,希望还是有的。”——林奕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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